桂阳县铅锌锰矿工矿棚改项目棚改户购房通知
2019-07-26 16:59:14          来源:新桂阳客户端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31946

桂阳县铅锌锰矿工矿棚改项目棚改享受对象:

为贯彻中、省国有工矿棚改政策,落实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改户的居住条件,根据《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现就购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经指挥部审核认定并公示确认符合铅锌锰矿工矿棚改条件的棚改户。

二、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名认购并签订《认购协议》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棚改户资格,不再办理棚改房认购手续。

三、报名地点: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详址:文化路质安小区办公楼1楼110房)。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在认购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报名认购。

五、房屋地点及建设工期:鑫龙华府——位于桂阳县X055线旁(桂阳县广厦公租房左侧)。房屋建设工期约为36个月,以湖南华茂衡商置业有限公司办好本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选房方法:按交纳预付款顺序和户型分类摇号进行。

七、购房价格及政策性优惠:棚改房住宅建筑面积均价为4160元/平方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燃气开户费由棚改户购房人缴纳),不同房屋的栋差、层差、套差价格按市场化有关规定确定。棚改户团购房在120 平方米/户(含120平方米)以内按3680元/平方米结算,超出120 平方米部分按团购房价4160元/平方米结算。

八、交款方式:棚改户报名认购时交纳购房预付款5万元/户,由棚改户自行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办理交款手续(户名: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账号:43050170723600000662)。交款时须注明本人姓名及用途为锰矿棚改项目购房预付款,凭银行交款小票报名认购。棚改户需购买车位的,必须在认购报名期间内确认,并交纳认购预付款2万元,价格5.6 万元/个,使用面积12平方米(此价格不含销售不动产税及办证费,如购房人要求办理车位产权证,则由购买人承担),超出部分另行议价。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湖南华茂衡商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有关规定协助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九、其他要求:

1、户型及车位经认购确认后不得再行更改。

2、湖南华茂衡商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后的2个月时间内棚改户必须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否则,视为该棚改户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原预交房款只退本金,不计利息,原预交车位款不退,但车位可转让。

3、所认购的棚改房在首次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不得转让。


桂阳县铅锌锰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谭家义   电话:18107355741

             谢显明    电话:13973533868

             朱咸杰    电话:15869841918


责编: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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